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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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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人民医院 检验科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设备及配套试剂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我院现对检验科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设备及配套试剂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供货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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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我院现对检验科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设备及配套试剂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供货商参加。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7日;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至时间:2021年1月14日17:00前;
  
  三、投标文件接收部门:茅箭区人民医院招标办;联系人:卢锦秀8769120
  
  四、投标人要求:
  
  (1)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所有复印件及相关文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回函报价书;
  
  2.设备、试剂清单表;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与登记表、检验报告、技术参数、质量认证等材料复印件;
  
  7.产品彩页及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8.典型案例(业绩证明材料);
  
  9.其他文件(参照评分的相关要求);
  
  10.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正、副各一本)并密封(抽杆文件夹概不接受)。
  
  六、投标须知:
  
  1.仪器故障造成的损失和浪费由供货方负责;
  
  2.仪器维护保养、年检由供货方与厂家共同负责(免费);
  
  3.须提供开展工作必备配套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设施;
  
  4.须提供连接医院网络如LIS、HIS等相关设备设施;
  
  5.须有相关技术维护、推广应用团队提供相关服务。
  
  七、采购要求等其他详见附件。
  
  20210107设备招标采购邀请函(化学发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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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设备招标采购邀请函 (化学发光)